2041路/這片自由天空,是無數淚水所換來的。

今天日子很特別,1956年7月24日施水環、丁窈窕因莫須有虛構"台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在安坑刑場被槍斃,兩人死前歲數為29和28歲。

另一位同天被判死刑槍斃吳麗水名氣就沒這兩人有名,不過這三人命運卻是息息相關連結在一起,如今我們知道了真相,也了解到這是被冤枉無辜事件。

木奉講堂這回分享這段精彩而悲傷故事,就是希望大家從過程中反思,讓這種不幸事件不再發生。

首先從施水環說起,她是台南家政女學校畢業,這所學校成立於1924年,也就是現在國立家齊高中。

一般說法是施水環會受牽連最主要因素是受到他弟弟施至成影響,他因"台大工學院支部案"而被通緝,施至成在就讀台大農學院植病系時有了左傾思想。

當施至成被通緝時先躲在台大實驗室,後被姊姊安置在同事郭傳峰處藏匿了一個月,於是郭傳峰就被判刑15年,直到1969年7月24日才獲釋。

之後施至成藏身在姊姊施水環所任職台北郵電局臨沂街、金山南路附近宿舍,並在天花板上藏匿長達兩年多時間。

這段期間施至成兩位台大同學~張滄漢、葉子燦前來探視,這一舉動讓他倆付出了7年刑期,後來逃到表哥陳清鈺處住了兩夜,讓表哥也被判了12年刑期。

1954年7月19日施水環被逮捕~她同住宿舍同事方玉琴雇車將其送出而被判13年,至於特務為何知道當然是有人密告。

這位密告者眼尖發現施水環經常準備兩人份量飯菜,於是向有關單位舉發,施至成後來去找熟識台大友人林粵生。

因為當時已深夜於是林粵生就留宿其一夜,也向同事借50元給他作為盤纏,這一舉動讓他付出了15年牢獄之災。

施至成在離開林粵生後就音訊全無,連保安司令部特務都不知道他下落,有人研判他應該命已不保,不過以當時情境官方應該會公佈訊息。

如以我研判~官方並沒有逮到他,至於他為何不出面?畢竟受他牽連人太多,最後連他相依為命最親愛姊姊都被槍斃了。

況且受牽連沒死的人~日後長期受監視連前途也沒了,而他面對特務強力威脅下也對人性信任蕩然無存而必須時時刻刻防範。

還有就是以雷水湶說法,他研判是王溪清當時熱烈追求施水環,但卻被施同事好友丁窈窕勸其和他保持距離,也因此被其懷恨在心。

王溪清後來發現丁窈窕桌上有禁書,也因追求施水環不成怨恨在心,於是就寫信向有關單位檢舉,然這幾封檢舉信都被同事吳麗水攔截而沒被寄出。

因這件事~丁窈窕在1954年涉及"台灣青年民主協進會吳麗水等案"而被逮捕,丁窈窕畢業於台南第二高等女學校,也就是現在國立台南女中。

這所學校創於大正六年(1917)最初校名為~台灣總督府台南高等女學校,最早是一所專收日本人子弟學校。

丁窈窕被捕後有了身孕在獄中產下一女,不過另有一說是她入獄時已有8個月嬰兒在身,那時嗷嗷待哺幼小孩童必須和母親同時入獄所以設有托兒所。

丁窈窕和施水環相識於1948年7、8月在台北郵電局服務時而成為好友,兩入獄後在軍法處安排接受裁縫工作每月工資大約12元。

這薪水約當時公教人員薪資十分之一,丁施兩人在1956年7月24日由獄方通知"特別接見",原本兩人還以為是一般面會卻步入被槍決命運。

當時丁窈窕將孩子抱住前往,很快時間內孩子就被人強行抱走,而她被上拷執行死刑,當時小孩大哭不捨分離~卻喚不回媽媽性命。

丁窈窕槍斃前巧遇昔日愛人郭振純,之前兩人相戀但郭擔心自己從事工作日後可能會牽連她而棄愛,丁窈窕後來和同事方姓男子結婚並生下一女。

丁窈窕交代郭前往指示地點~取得她一束頭髮和訣別信,郭振純在1975年因老蔣逝世獲大赦減刑而出獄,這時才知道她已在1956年被槍決。

因他曾聽到丁窈窕訴說在南女那段日子是這一生中最快樂時光,於是他在前往瓜地馬拉前把她頭髮用紙袋裝好埋在南女金龜樹下。

這棵樹後因2015年蘇迪勒風災吹倒,因而有了拯救老金龜樹和傳承這段悲傷故事機會,只不過當時郭振純誤判了位置。

郭振純其實將丁窈窕頭髮埋在一高女之地而非丁所讀二高女位置,也就是現在中山國中,但卻不影響她對這段歷史所付出代價。

施水環被捕後在獄中寫了68封家書,她從最初相信法官、思念家人是否安好以及希望家人寄給她需要東西。

最後也受到媽媽影響而改信基督教,每天一早就念聖經和祈禱,然終究法官沒還給他清白而上帝也讓她解脫了。

1956年7月24日這一天歷史時刻,施水環和好友丁窈窕離開了這個短暫停留世界,但仍有個伴能在天上相會相知。

另一位吳麗水29歲是台南郵局職員,經由錢靜芝介紹認識丁窈窕和雷水湶,1954年陳興德被懷疑匪諜而被捕。

陳興德是吳麗水台南郵局同事,他在1950年調往基隆郵電局擔任報務員,刑求下他透露吳麗水曾燒毀幾封由王溪清寄出檢舉信訊息,於是丁窈窕等人就被捕。

吳麗水被捕後在刑求下胡言亂語說雷水湶有份而讓他被判刑15年,同時也讓丁窈窕等人被捕~丁和雷曾是小學同學。

這案件也有被判無罪釋放的人,比如施水環男友和許穆燦..等人,後者在1954年7月23日留施至成一晚並給14元,因不知他罪行很幸運被法官採納給了一條生路。

動盪飄零威嚴年代匪諜一詞讓人生畏,始作俑者應該就是肅匪條列第14條,也就是將沒收匪諜財產分割這一部分。

除了生活所需外匪徒財產30%當作檢舉人獎金,30%供作承辦人出力人員獎金及破案費用,其餘剩下繳交國庫。

這案件中王溪清這個人曾受網友關注,也提供不少資料佐證分享,然正史沒確定事情就各自解讀,反正他心裡有數。

台灣演進歷史大家都知道,這一片自由天空歷經了無數淚水所鋪陳,過往歷史可循,然年輕人必須有更寬廣視野胸襟來看待自己人生。


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