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路)留狗一命,人命卑微;公理自在人心?
最近屏東有隻比特犬咬死三歲童事件而引起輿論上注意,也開始有人為這隻狗請命希望不要安樂死,只不過大家要注意!這是比特犬不是一般寵物狗。
農委會在明年3月1日就要禁止輸入和飼養這種犬隻,就知道牠是非比尋常鬥犬,世界上也有不少案列可循。
我對狗有份很深重感情,尤其是山行歲月中曾有狗陪伴,與狗相伴日子裡讓我生活更加充實,狗往生後我從此不再養狗,只因這離別之痛實在太痛了。
經常爬山常遇到狗,但人生過了半世紀後才被狗突襲咬傷,這狗就是獒犬,牠咬我右腿讓我差點斷腳筋,還好我對狗稍有聊解才救了自己一命。
以我經驗來分享,那狗主人惡劣不認錯態度讓我至今難忘,當時我也沒有向主人討賠償而趕快止血去醫院。
事後我爬山遇到狗就會有警覺,不像以前一樣自負了解狗而鬆懈,因愛狗、懂狗讓我從不拿棒打狗,這態度至今不曾改變過。
如今這貓狗命顯然比人命還重要,過往一命抵一命法律也改變了,不少重刑犯想法子引起輿論上關注和話題!講白點就是要減刑,所衍生後果是讓受害者再度受到傷害。
殺人重犯可以重新來過,但人死了卻留下家屬無限傷悲,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會有何感受,罪犯是否真悔悟!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如果法律能加上家屬是否原諒來斟酌判刑,或許也是一種選項,但這些都是對人法律,那對動物呢?這點就有所爭議。
爭議是人和狗定位,人人平等是笑話,那人和動物是否要平等?如果今天是山豬、或毒蛇咬死人,那可能比較沒有爭議。
所以問題是在狗!因為牠是人類最忠實夥伴,乖巧可愛摸樣常令人垂愛,網路輿論力量很大,名人言論更要謹慎!加害這隻狗,是比特犬不是一般狗。
狗主人當然要負責,因狗態度反映出狗主人態度,了狗的人都知道,我比較重視的是,為何這些人會養這種攻擊性很強的狗?這是很值得深思問題。
看法角度不同,就會有不同思維,現在城市養狗的人經濟能力都不錯,我常笑說自己生活不如狗,有不少狗每月花費和享受都比我好很多,所以狗命比人命高,那也就不為奇了。
或許有天,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才會體會那種深刻痛滋味!對狗是如此,對其他事情也是,放狗一命,人命就顯得卑微?公理安在?這是很嚴肅話題。
公理會自在人心嗎?或許是,或許不是,盲目掀起輿論請命,有時會傷害更深,而狗一時表面上可愛,可以掩飾牠殘忍行徑嗎?所以我們需要更加理智,名人更要如此。
這是一條人命,如狗無辜?那孩子更無辜,如你看到孩子被咬殘酷情景,或許就會了解,但願此事不再發生,也請家屬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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